109/10/16 室內空氣自主管理 巿民呼吸乾淨空氣
為維護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桃園市環保局於109年10月16日辦理「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規宣導說明會」,本次會議邀請轄內125家公告場所參與,會議內容包含室內空氣品質相關法令、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文件、室內空氣品質改善方法及實施案例等議題,強化公告場所法規符合度。
環保局表示,在密閉的建築物內,如果室內通氣量不足時,污染物容易蓄積致室內空氣品質不佳進而影響人民健康,特別是今年受到疫情影響,室內空氣品質越來越被重視。
我國自100年公布「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後,環保署逐批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的場所,目前桃園市列管場所共125家,其中第一批列管場所29家、第二批列管場所96家,以運動健身場所、商場及大專院校等類型最多。
本次法規宣導說明會邀請到環保署謝議輝特約環境技術師及崑山科技大學環境工程系許逸群教授擔任講師,針對室內空氣品質相關法令進行解析,並提供室內空氣品質改善方法及案例,讓公告場所可以清楚掌握室內空氣品質法令趨勢、申報內容及改善措施,以符合法令標準。
期望透過本次的說明會,讓桃園市公告場所能自主做好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環保局也替民眾健康把關,與公告場所共同努力維護室內空氣品質,讓市民在室內也能呼吸到清新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