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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未強制要求寺廟及幼兒園安裝室內空氣監測設施

桃園市環保局為把關寺廟及幼兒園室內空氣品質,今年持續加碼推動「桃園市寺廟設置室內空氣品質自動監測設施補助計畫」與「桃園市幼兒園設置室內空氣品質自動監測設施補助計畫」,以維護民眾及幼兒呼吸道健康。

「桃園市寺廟設置室內空氣品質自動監測設施補助計畫」申請資格,凡座落於桃園市且登記在案的寺廟皆可於109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補助設備分兩類,第一類為裝設「二氧化碳及細懸浮微粒自動監測設施」補助金額69,000元;第二類為裝設「連動排煙設備」補助金額30,000元,兩者合計,最高補助金額為99,000元,補助金額包含3年內每半年1次校正及保固費用。

「桃園市幼兒園設置室內空氣品質自動監測設施補助計畫」申請資格,凡設立於桃園市且登記在案的幼兒園皆可於109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每所幼兒園最多可申請5臺自動監測設施,最高補助10萬元,補助金額包含3年內每年1次校正及保固費用。

惟近日發現有業者冒用環保局之名義,聲稱環保局要求寺廟及幼兒園須安裝自動監測設施,強迫寺廟或幼兒園安裝之情事。環保局局長呂理德表示,上述兩項補助計畫皆為鼓勵性質,期藉由補助計畫提升寺廟及幼兒園室內空氣品質,並無強迫安裝。寺廟及幼兒園可視自身需求進行申請,並提醒寺廟及幼兒園與業者洽談前,事先瞭解補助計畫要求,並審視與業者的合約內容,以保障自身權益。

上述兩項補助計畫,請至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 (https://www.tydep.gov.tw/tydep/) 的「民眾申請」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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