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議日期︰108年8月5日(星期一)上午10時
(二)會議地點:桃園市政府13樓公訓中心(桃園區縣府路1號13樓)
(三)課程大綱:
1. 營建工程空污費試算、環保經費編列說明
2. 「空氣污染防制法」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3. 空氣污染防制實務案例及缺失。
4. 綜合討論。
(四)會議議程:
時 間 |
內 容 |
主持/主講人 |
09:30~10:00 |
報到 |
- |
10:00~10:10 |
主席致詞 |
空保科 邱于珍科長 |
10:10~11:10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法規說明(簡報下載) |
新系環境 柯穎志 |
11:10~11:40 |
意見交流 |
與會單位 |
11:40~ |
散 會 |
(五)出席情形:
本次說明會係由空保科科長邱于珍主持,參與人數共計101位(業主及承攬廠商共計有91位出席,環保局空保科3位、本計畫同仁7位出席)。科長於致詞時,向與會人員說明各工區施做應注意其空氣污染防制,減少民眾陳情。
(六)會議成效:
課程內容由營建計畫經理柯穎志說明:營建業主應預先規劃及調整相關防制措施之經費,將營建工程各施工階段所需防制設施之費用編入工程環保經費中,或依工程經費之比例做編列,以避免日後無法維護及保持防制設施效果,而造成周邊民眾陳情事件發生。並善盡監督之責,督促承包廠商執行及維護各項污染設施。亦使受邀單位全面了解工程施作期間皆應符合營建工程相關法規要求,避免本局進行違規記點處分。
透過本次說明會使受邀單位能更加了解相關防制技術等,以便自主落實與提升營建工程污染防制技術的應用,加以降低營建工程揚塵的情形與機會,來提升本市良好空氣環境品質;並建議相關業者們於工程進行時應配合並落實環保局公告之法規內容且做好敦親睦鄰,以減少民眾陳情和公害糾紛法規等。
(七)會議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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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海報 |
簽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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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長致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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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法規說明 |
有獎徵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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