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議日期︰109年6月23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
(二)會議地點:桃園市政府B2會議室(桃園區縣府路1號)
(三)課程大綱:
1. 加強公共工程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管理要點說明、環保經費編列說明。
2. 各局處協助桃園環保局應配合事項。
3. 綜合討論。
(四)會議議程:
時 間 |
議 題 |
主持/主講人 |
13:30~14:00 |
報到 |
- |
14:00~14:10 |
主席致詞 |
江副局長育德 |
14:10~15:40 |
1.加強公共工程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管理要點說明(簡報下載)
2.各局處協助配合事項 |
新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
15:40~16:00 |
意見交流 |
與會單位 |
16:00~ |
散 會 |
(五)會議成效:
本次說明會係由環保局江副局長育德主持,參與人數共計74位(桃園市政府各單位共計有61位出席,環保局空保科6位、及本計畫同仁7位出席)。副局長於致詞時,向與會的市府各單位說明目前桃園市公共工程粒狀污染物排放量約占全市營建工程排放比例69%,期盼市府各單位能配合環保局執行公共工程污染源頭管理,於工程規劃、設計階段即納入環境永續理念,且落實規劃各項污染防制設施,以利提升桃園市公共工程環境品質。
課程內容由新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謝順原先生說明:環保署「加強公共工程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管理要點」,推動營建工程污染源頭改善制度,要求桃園市政府各單位於規劃、發包、施工、監造等階段納入污染防制措施及執行方式,以提升營建工地污染防制成效。即要求桃園市府各單位採用公共工程委員會提供之最新版工程採購契約範本、施工規範第01572章環境保護,預先規劃及編列各施工階段所需防制設施規格與費用,避免施工期間污染防制設施不足,導致污染事件頻繁發生遭民眾陳情及環保局稽查處分。另,公共工程業主更應善盡監督之責,指派與督促監造單位負責監督查核工程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工作,如:建立監督查核管理組織、訂定工程監督查核計畫及實施方式等,要求承攬商落實執行及維護各項污染設施。此外,亦說明各局處後續應協助配合事項,包括:
1.將採購招標文件採用工程會最新契約範本。
2.推動「桃園市公共工程空氣污染防制改善超前部署」。
3.將工務局發布之「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共工程工地環境清潔維護管理須知」納入污染源頭管制。
4.未能依規定採行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者,可申請替代的防制設施,以利提升桃園市公共工程環境品質。
透過本次協商會議使受邀單位能更加了解桃園市公共工程污染源頭管理及監督檢查作業等,以便自主落實與提升營建工程污染防制技術的應用,加以降低營建工程揚塵的情形與機會,來提升本市良好空氣環境品質;並建議相關業者們於工程進行時應配合並落實環保局公告之法規內容且做好敦親睦鄰,以減少民眾陳情和公害糾紛法規等。
(六)會議照片:
|
|
議程表 |
簽到情形 |
|
|
簽到情形 |
會議前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宣導影片 |
|
|
會議前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宣導影片 |
江副局長致詞 |
|
|
加強公共工程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管理要點說明及各局處協助配合事項 |
|
|
加強公共工程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管理要點說明及各局處協助配合事項 |
|
|
謝技正說明營建業主定義與會議討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