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辦理目的:
為提升市民居住生活品質及推動環境永續發展,環保局將每年舉辦聯合頒獎活動,採取初評及複評2階段,並邀請專家委員進行現勘甄選作業,選拔出表現績優之公共工程營建業主及營造業者頒獎表揚,以資鼓勵。
二、 評鑑對象︰
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興辦或機關依法核准由民間機構參與或投資興辦之公共工程,且施工作業 工期尚達1 年以上之營建業主(或營造業者)。
三、 報名方式︰
由營建業主(或營造業者)依書面文件及報名表(表一~表三),提交環保局空保科營建櫃台,由環保局進行初評 作業。
四、 評鑑流程(詳報名表之圖1)︰
(一)初評︰環保局依提交書面文件進行檢核(報名表之表四),得分達 80 分以上者依排序結果進入複評名單,
擇優取前 5 名進入複評。
(二)複評︰邀請專家委員及環保局代表組成複評小組,進行工區現勘複評作業(報名表之表五),評分80分以上
擇優取前 3名,藉以遴選出年度優良公共工程業者(如未達80分以上者,機關得視情況從缺),於當年聯合
頒獎典禮頒發績優廠商。
五、 評選委員之組成︰
甄選小組成員3人(專家學者2人,環保局1人)。
六、 獎勵方式︰
依評分結果,擇定前3處績優廠商頒發獎項。
七、 預期效益︰
(一)自主管理,民眾有感︰
提升業者空污防制源頭自主管理,設置科技化監測設備,污染即時改善,施工機具檢測維護,降低民眾陳情
發生,認養工區周邊道路及環境衛生,提升業者社會責任及形象,一起打造「市容整潔,民眾有感」城市。
(二)跨域治理,公私協力︰
落實公務機關與相關工程執行者監管與責任,提供必要資源和財力,為本市空氣品質齊心齊力,實屬公私協力
最佳環保典範,使本市空氣持續維護更好的品質,讓桃園成為宜居、科技與自然環境的城市。
八、 報名表檔案下載︰
113年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查核管制計畫(後續擴充)- 114年桃園市公共工程績優單位甄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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