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環保局為協助公共工程改善空氣污染問題,自109年5月下旬起,針對轄內重大公共工程空氣污染防制改善超前部署,完成辦理6場「加強公共工程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管理小型說明會」,推動營建工程業主於規劃、設計階段納入環境永續理念,且落實規劃各項污染防制設施。目前轄內選擇6處大型公共工程獲邀參與公共工程空氣污染防制改善超前部署,由環保局、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合作,於6月1日起全面配合調查、執行自主監督管理及追蹤改善等作業,落實各項污染防制工作,以降低施工期間空氣污染排放問題,達成營建業者(防制很用心)、環保局(對工地有信心)、民眾(空氣很安心)的三贏局面。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近年致力於推動營建工程污染源頭改善工作,並於107年5月17日發布「加強公共工程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管理要點」,旨在促使公共工程興辦單位於工程規劃、發包、施工、監造查核等階段納入要點規範內容。環保局自108年起主動協助調查轄內公共工程是否落實前述要點相關規定,但仍發現多數施工單位未依上述要點明確訂定防制項目、量化及經費等事項,使得施工期間污染防制設施不足,導致污染事件頻繁發生,探究其原因多為不瞭解如何執行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計、規劃與監督、管理所致。
有鑒於此,環保局針對轄內大型公共工程主動出擊,自109年5月下旬起,陸續辦理6場污染防制設施規劃與相關經費編列訓練課程,針對已發包執行中之營建工程,協助檢視其污染防制設施之完整性,並就防制設施未盡完善或缺漏部分,要求營建業主提出補救措施,且輔導監造單位與施工廠商建立每日自主監督管理、檢查與污染改善追蹤機制,由本局每日彙整審核相關管理紀錄,藉以事先掌握污染防制缺失及改善現況,防範污染於未然。另針對規劃中尚未發包執行之營建工程,除提供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設施經費編列教學外,亦協助業者於監造、施工計畫中訂定污染防制監督、檢查之標準作業程序,使營建工程從源頭建構完整的污染管控機制,施工期間得以事半功倍,將污染事件發生機率降至最低,達成超前部署之目標。
環保局局長呂理德表示,桃園市公共工程之粒狀污染物排放量約占全市營建工程排放比例69%,對於空氣品質改善具有關鍵性影響。因此,環保局率全國之先,推動「公共工程空氣污染防制改善超前部署」,以提升空氣污染減量效益,未來亦將逐步推廣至轄內所有營建工程,藉由營建相關業者自主管理措施取代稽查處分,業者如有任何污染防制問題或欲主動加入超前部署,皆歡迎上班時間撥打電話03-3386021分機1234~1235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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